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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铁8号线隔离式减振垫采购项目 2018-09-03
  全省招标类信息系统

预中标公示

项目编号: 2018-003093-0201-1000
招标方式: 公开
项目名称: 青岛市地铁8号线隔离式减振垫采购项目
建设规模: /
建设单位: 青岛市地铁八号线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0532-58625282
招标单位: 青岛市地铁八号线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0532-58625282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裴龙、苏建 联系电话: 0532-85063317
工程地址: 青岛市地铁8号线工程现场
工期: 供货必须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天 开标时间: 2018/8/22
开标地点: 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香港中路19号)
排序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后审结果不通过原因
1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王博通过
2北京九州一轨隔振技术有限公司程奕龙通过
3北京宝曼科技有限公司裴睿睿通过
4洛阳双瑞橡塑科技有限公司闫作为通过
5洛阳科博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苗江宜通过
6浙江天鞍铁路器材有限公司霍武生通过
7隔而固(青岛)振动控制有限公司刘峥通过
8陕西长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张莉娟通过
9台州华振橡塑有限公司杨国健未通过未填写
序号投标人名称
1台州华振橡塑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最终得分/排名技术标总得分/评审结果商务标总得分/排名资信标总得分技术标评委1技术标评委2技术标评委3技术标评委4技术标评委5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92.5235.1757.35--36.536.532.536.632.1
北京九州一轨隔振技术有限公司61.6732.7328.94--35.033.432.032.820.2
北京宝曼科技有限公司80.1829.6750.51--27.033.931.031.016.5
洛阳双瑞橡塑科技有限公司62.4630.7031.76--31.033.629.531.628.7
洛阳科博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6.9028.3328.57--29.034.227.029.014.8
浙江天鞍铁路器材有限公司28.5026.502.00--23.534.027.029.019.0
隔而固(青岛)振动控制有限公司71.8733.6338.24--36.534.431.535.030.6
陕西长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73.6732.6041.07--35.033.730.533.622.6
排序投标人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天业绩查看
1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材料设备供应商-ISO9001或CMMI质量体系认定-王博3240080.00合格供货必须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2北京宝曼科技有限公司裴睿睿2873200.00合格供货必须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类别/等级人员姓名职务竣工备案时间备注
天津地铁6号线工程隔离式减振垫材料采购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10913平方米合同签订日期2015年5月5日
天津地铁5号线工程隔离式减振垫材料采购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13620平方米合同签订日期2015年5月5日
南京地铁宁和城际轨道交通一期工程轨道橡胶减震垫产品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100000平方米合同签订日期2016年7月20日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类别/等级人员姓名职务竣工备案时间备注
南宁地铁2号线工程轨道系统隔离减振垫采购南宁轨道交通二号线建设有限公司1854平方米合同签订日期2016年4月5日
重庆轨道交通六号线工程减震类采购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轨道交通六号线工程项目经理部4040平方米合同签订日期2014年5月29日
姓名岗位证书编号执业资格备注
王博项目经理项目经理
杨泰峰项目副经理项目副经理
刘超奇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陈文亮项目合同负责人项目合同负责人
杨德荣项目主要设计生产技术人员项目主要设计生产技术人员
奚丽利项目计划负责人项目计划负责人
周炯浩项目质量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
陈启吉主要督导安装、调试人员主要督导安装、调试人员
姓名岗位证书编号执业资格备注
裴睿睿项目经理项目经理
苏磊总工程师总工程师
郭维合同负责人合同负责人
李正伟计划及质量负责人计划及质量负责人
杜守祥生产技术、安装、调试人员生产技术、安装、调试人员
公示说明:
公示时间: 2018-08-28 - 2018-08-30
监察局电话: 12388 资源交易管理办电话: 0532-85916654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向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0532—85916654)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9部委23号令修改)的有关规定。

备注:以上投标企业均承诺信用状况良好,在参与投标时无以下情况:1.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不满二年的;2.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税务部门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被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公布的受惩信息有效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之后的。如发现投标企业有与承诺不符的情况,可向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举报。举报电话:85916654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