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青岛市红岛-胶南城际轨道交通工程主要包括嘉陵江路至董家口段,线路全长68.923公里。位于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总体呈东北-西南走向。 2.监理范围:青岛市红岛-胶南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所有车站、区间、车辆段、停车场等的弱电系统包括通信系统、信号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综合监控系统(含环境与设备监控子系统、变电所自动化子系统)、车辆段安防系统、门禁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气体灭火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停车场综合弱电系统、安全门系统等。 监理内容:监理范围内各弱电系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详细设计阶段(设计联络、厂验等)、施工准备及施工期、调试及试运行期、验收及竣工结算直至最终验收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负责牵头组织青岛市红岛-胶南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所有设备系统的综合联调监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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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中注明"不含地铁轻轨工程"的企业,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申请人上八年度须完成过同类工程。 4.外地入青企业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因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而被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5.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如出现前述情况,申请人应当做好协商,于资格预审时选出一个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如不能按时选出申请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格。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承担本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为申请人正式人员(不允许外聘、返聘)。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铁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单位为申请人企业)。 3.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四、联合体投标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投标标段要求本项目不分标段。 |
| 六 、资格审查方式和方法 |
|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符合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合格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
| 七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申请人上八年度须完成过一项同类工程。 2.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合格。 3.同类工程界定: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工程的通信、信号系统监理项目(通信系统、信号系统可在同一个业绩中体现,也可分别在两个业绩中体现),或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工程的综合监控系统监理项目。 |
| 九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有意申请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无须报名。 |
| 十 、其他 |
1.本项目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5.本次招标中地铁、轻轨、城市轨道交通三个名词通用。
6.中标单位不能与被监理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