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青岛市红岛-胶南城际轨道交通二期工程正线全长40.12m。共设10座车站, 其中,2座地下站分别为嘉陵江路站、香江路站,均采用明挖顺作法,8座高架车站分别为古镇口站、古镇口南站、港城CBD站、琅琊台站、贡口湾站、中心路站、泊里站和董家口火车站,均采用满堂支架法施工。
2.招标范围:青岛市红岛-胶南城际轨道交通二期工程全线正线车站、区间及出入段线的土建监理。以上监理范围不包括:运营控制中心、供电工程、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包括通风空调与采暖、给排水与消防、电扶梯、屏蔽门、安全系统等)、弱电工程[含通信、信号、综合监控、FAS、环境与设备监控(BAS)、安防与门禁系统、自动售检票(AFC)等]、人防、外电源、爆破、环境等的监理任务。 3.招标内容:车辆段和停车场的土建、装饰、安装和市政配套工程监理且包括合同段范围内的管线迁改、交通调流、车站及区间的土建施工工程的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
| 标段名称 | 规模 | 标段内容 | 工程类型 | | 1:一标段 | /公里 | 线路起点至嘉陵江路,嘉陵江路站,嘉陵江路站至香江路站,香江路站,香江路至井冈山路区间,大珠山至古镇口区间,古镇口站,古镇口车辆段基地,出入段线;土建工程造价约145200.03万元。 | 监理 | | 2:二标段 | /公里 | 古镇口至古镇口南区间,古镇口南站,古镇口南至港城CBD区间,梁场一;土建工程造价约99482万元。 | 监理 | | 3:三标段 | /公里 | 港城CBD站,港城CBD至琅琊台区间,琅琊台站,琅琊台至贡口湾区间,贡口湾站,贡口湾至中心路站区间,中心路站,中心路站至泊里区间;土建工程造价约73632万元。 | 监理 | | 4:四标段 | /公里 | 梁场二,泊里站,泊里至董家口火车站区间,董家口火车站,出入段线,董家口停车场;土建工程造价约94852.46万元。 | 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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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应具有的条件 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下列资质: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下列资质:第一、四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市政资质证书中注明"不含地铁轻轨工程"的企业,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第二、三标段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市政资质证书中注明"不含地铁轻轨工程"的企业,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申请人上八年度完成过同类工程业绩; 3.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如出现前述情况,申请人应当做好协商,于资格预审时选出一个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如不能按时选出申请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格。 三、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承担本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为申请人正式人员(不允许外聘、返聘);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铁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单位为申请人企业)。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1.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牵头人和具体监理工作分工,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 2.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一、四标段联合体成员各方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组成联合体后资质须满足“二、申请人应具有的条件第1条一、四标段资格要求”;二、三标段联合体资质须满足“二、申请人应具有的条件第1条二、三标段资格要求”; 3.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牵头人上八年度须完成过同类工程业绩; 4.联合体的各方(含其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在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监理合同段中的多个合同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一个标段。 |
| 六 、资格审查方式和方法 |
|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符合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合格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
| 七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的上八年度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同类工程经验。 2.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合格。 3.同类工程界定: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监理项目。 |
| 九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可自本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无须报名。 |
| 十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71505-5 4. 上一年是指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5.本招标中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三个名词通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