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张家楼镇直管区东区启动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位于黄岛区张家楼镇,苑庄村以北、大泥沟头村以南、画家村路以东、西石岭村以西。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和景观绿化工程,其中景观绿化部分工程河道景观占地面积约为20890平方米,道路及展厅景观绿化占地面积约为8900平方米。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 标段名称 |
地址 |
规模 |
标段内容 |
工程类型 |
| 1:张家楼镇直管区东区启动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 | 黄岛区张家楼镇,苑庄村以北、大泥沟头村以南、画家村路以东、西石岭村以西 | / | 道路、排水及电力工程 | 施工-城镇道路 | | 2:张家楼镇直管区东区启动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 | 黄岛区张家楼镇,苑庄村以北、大泥沟头村以南、画家村路以东、西石岭村以西 | / | 景观绿化工程 | 施工-城镇道路 | |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一标段: 1.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1.2具有市政安全生产许可证; 1.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入青信用证》。 2、二标段: 2.1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 2.2具有园林绿化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对园林绿化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市,需提供企业注册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办理园林绿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2.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工程《入青信用证》。 3、注册地非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区域内的投标企业中标后七日内须到青岛市黄岛区城市建设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一标段: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二标段: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4、外地入青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本工程资格审查需具有同类工程要求。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一标段:单项合同额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二标段:单项合同额65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七、投标标段要求 各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
|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
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请于2015年12月21日09:00 时至2015年12月25日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纬波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黄岛区月亮湾路4-3号,咨询电话:18866483951)进行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参加资格审查: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2)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市政公用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园林绿化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不对园林绿化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市,需提供企业注册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办理园林绿化企业安全许可证的证明原件)、青岛市以外的市政及园林绿化企业需提供《入青信用证》原件; (3)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或职称证原件,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还应提供"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原件(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需到市建造师注册管理部门办理,应提供如下资料:企业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注册建造师无不良行为记录和未担任其他项目负责人的证明(山东省内青岛辖区以外的企业出具地市级主管部门证明);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注册建造师劳保缴纳原始凭据;外地入青企业信用登记证。); (4)企业上五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材料:(1)经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交易通知书);(2)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不能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原件的,可提供加盖当地档案管理机构公章的复印件);或项目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四方验收资料及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4)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同类工程还需提供中标公示网上打印件(含网址)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无违法违规行为、上两年度无质量、安全事故证明材料(证明自出具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6)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预防犯罪处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证明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具体格式请到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专栏--文件下载"一栏下载,黄岛检察院预防犯罪处联系电话:83012316)。 注:以上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开标时统一提报。 |
| 九 、其他 |
1、投标保证金交纳说明:
(1)本工程一标段投标保证金21万元,二标段投标保证金13万元,投标单位从其基本存款账户,通过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各投标单位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1月4日前到账,具体到账日期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开标后确认并提交评标委员会。
(2)单位账户:青岛纬波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青岛建行胶南支行
账号:37101997806051027173
地址:黄岛区双珠路东端
2、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
| 公告时间:2015年12月18日13时44分 - 2015年12月25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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