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高新区华中路以东、火炬路以南、祥茂河以西地块内,规划建筑面积6727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255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720平方米,该项目为一个单体。土方垃圾约为7000立方米,全部外运。 2.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安装、装饰装修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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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预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地入青申请人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入青信用证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因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而被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 4、申请人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城市管理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城市管理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申请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5、申请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4、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 六 、资格审查方式和方法 |
| 本项目为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在13家(含)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申请人在13家以上时,可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合格申请人进行打分,招标人将按资格预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13家申请人(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参加投标。 |
| 七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合理范围低价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时须具备一项上三年度同类工程经验。
2.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合格。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工程建筑面积80000㎡及以上的公用建筑工程。 |
| 九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有意申请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资格预审公告页面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无须报名。 |
| 十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