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胶州市东北11公里处,大沽河西岸、周王村附近。主要包括地铁8号线和市域快线机场范围内的预埋车站和区间工程。地铁8号线预埋工程起自胶东国际机场北侧用地界外盾构井,终至胶东机场南侧用地界外盾构井,市域快线预埋工程北起规划胶东机场站,南至机场南垂滑道南侧机场办公区绿地。 2.招标内容: 青岛胶东国际机场轨道交通结建工程(车站及其两侧明挖区间除外)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括盾构区间主体工程、附属工程、管线迁改工程、交通疏解工程、盾构区间机电设备安装的预留预埋工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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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预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中注明"不含地铁轻轨工程"的企业,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申请人上八年度须完成过一项企业同类工程业绩。 4.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如出现前述情况,申请人应当做好协商,于资格预审时选出一个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如不能按时选出申请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格。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单位为申请人企业)。 2.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为申请人在职人员(不允许外聘、返聘)。 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正式人员。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具体要求如下: 1.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和具体工作分工。 2.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上述"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具有的条件"的第1、2、4、5条要求。 3.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述"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具有的条件"的第3条要求。 4.联合体的各方(包括与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对本工程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 六 、资格审查方式和方法 |
|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符合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合格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
| 七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上八年度须完成过一项企业同类工程业绩。 2.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时,应提供完成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合格。 3.企业同类工程界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含隧道)土建监理业务。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同类工程界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工法须包含盾构)土建监理业务。 |
| 九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有意申请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资格预审公告页面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无须报名。 |
| 十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监督咨询电话:0532-85916654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5.本招标项目中地铁、轻轨、城市轨道交通三词通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