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山东青岛汽车产业新城的核心区域,南临龙泉河七路,北接龙泉路,西临烟青一级路(烟台-青岛),东接滨河东路。 2.招标内容:环境景观初步设计、总图设计,包括总平面、竖向图和放线图。环境景观专项设计,包括游步道、铺装场地、绿化种植、园林小品、驳岸水系、景观桥造型、滨河配套休闲商业街建筑施工图设计。环境景观配套设计,包括环境照明、绿地喷灌。 3.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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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 2、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即墨市检察院出具的无犯罪行贿记录证明;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风景园林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无。 。 六、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七、同类工程界定 /。 |
| 八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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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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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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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 年11月3日9时00分至 2015年11月9日16时30分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蓝鳌路786号)青岛博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窗口进行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每天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9:00至11:30;14:00至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 十二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0532-88571318 3.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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