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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2015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殷家庄-诸城界工程 2015-10-27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胶州市2015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殷家庄-诸城界工程 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5/9/25 公告号: 3702810051617432015stS021606
项目名称: 胶州市2015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殷家庄-诸城界工程
工程地点: 胶州市铺集镇
招标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本项目总投资额: 13673.04万元 工程造价: 241.8万元
结构形式: 砖混 工程规模: 1550米
计划文号: 胶发改审[2015]55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胶州市铺集镇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联系人: 张启刚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5898851668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胶州市铺集镇人民政府
招标单位联系人: 张启刚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5898851668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国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魏雅馨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3573886561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3702810051617432015stS021606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殷家庄-诸城界工。工期为70天。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二、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或总监资质: 公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投标要求
1、企业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从网上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和养老缴费明细并盖公章,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属于投标单位。青岛以外的投标企业,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承担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有效期内)的复印件; 3、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外地交通序列施工企业入青信用证》及当地地市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4、外地企业中标后,必须在胶州设立分支机构,并且到胶州市工商部门和胶州市税务部门办理分支机构的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 5、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或胶州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 6、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在资格审查时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无效。
四、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工程造价170万元及以上公路工程。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说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肆万伍仟元,投标截止前必须到账。投标单位应当实名缴纳,必须采用支票、电汇的方式从其开立的基本账户中支出(开户行:青岛农商银行胶州阜安支行新城分理处、户名: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账号:90207044020100018366)。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并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5年9月25日16时至2015年10月9日16 时前登陆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zggzyjyzx.gov.cn)在“资料下载”页面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电子版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相关招标材料等。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参加开标会。本工程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投标人在开标时缴纳,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联系电话:0532-82205266)。
七 、其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公告时间:2015年9月25日16时0分 - 2015年10月9日16时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