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青岛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建设范围起自泰山路站,止于李村公园站。线路全长25.175km,共设22座地下车站。 2.招标内容:青岛市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通信系统设备采购、集成及服务。包括:专用通信系统和公安通信系统。 专用通信系统(包括:传输系统、公务电话系统、专用电话系统、无线通信系统、广播系统、闭路电视监视系统、乘客信息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时钟系统、电源系统及接地、集中告警系统等),公安通信系统(包括:公安及消防无线系统、公安视频传输系统、公安视频监控系统、公安计算机网络系统、公安视频会议系统、公安电源系统及接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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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预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申请人上五年度完成过一项同类工程; 3.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为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如出现前述情况,申请人应当做好协商,于资格预审时选出一个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如不能及时选出申请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 五 、资格审查方式和方法 |
|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在9家(含)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申请人在9家以上时,可由审查委员会对合格申请人进行打分,按资格预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9名(第9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申请人参加投标。 |
| 六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上五年度应完成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 2.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合格。 3.同类工程界定: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通信系统集成或通信总承包工程业绩(不少于11个站,须包含专用无线通信系统、闭路电视监视系统、乘客信息系统中至少一个子系统和专用传输系统)。 |
| 八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可自本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无须报名。 |
| 九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监督咨询电话:0532-85916654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71505-5 4. 上一年是指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5. 本次招标中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三个名词通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