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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环秀湖综合整治工程监理 2015-10-08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即墨环秀湖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5/10/8 公告号: 即公建【2015】052号
项目名称: 即墨环秀湖综合整治工程监理
工程地点: 即墨市环秀街道办事处石棚子村西土桥头河上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监理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2720万元 工程造价: 2383.08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
计划文号: 即发改字【2015】237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即墨市城市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兰春磊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8765916151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即墨市城市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兰春磊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8765916151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大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谭嘉磊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513836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对即墨环秀湖生态景观进行综合治理,对环秀湖生态区域进行绿化、铺装、设置景观小品、配套设施、公共建筑、景观亮化等。
2.招标内容:施工阶段监理
二、投标企业投标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的监理企业;
2、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投标人,须办理完毕外地入青信用登记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
3、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即墨市检察院出具的无犯罪行贿记录证明;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 本工程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执业手册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项目总监(续期注册的需提供网上公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1.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无。
六、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七、同类工程界定
/ 。
八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九 、评标办法
十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十一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 年10月 8 日 9 时 00 分至 2015 年 10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每天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9:00至11:00;14:00至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蓝鳌路786号,咨询电话:0532-88513836)山东大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窗口进行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0532-88513836
3.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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