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交易信息详情
青岛地铁3号线太平角公园站周边环境恢复提升工程项目 2015-09-30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青岛地铁3号线太平角公园站周边环境恢复提升工程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5/9/30 公告号:
项目名称: 青岛地铁3号线太平角公园站周边环境恢复提升工程项目
工程地点: 青岛市
资金来源: 财政、融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其他
本项目总投资额: 2300万元 工程造价: 2300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
计划文号: 青发改投资[2010]343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字第370200201001111号
建设单位: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乔洁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67708626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乔洁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67708626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崔晓梅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8553207480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内容:本项目设计包括太平角公园站室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及缺陷责任期配合服务等相关服务工作;施工包括周边景观、绿化恢复施工及太平角公园站室内的装饰装修、布展等工程施工。
二、资格预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壹级资质;
3、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对园林绿化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市,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办理园林绿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5、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则须满足如下条件:
7.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且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一方须负责本项目全部设计工作及室内装饰装修、布展施工,另一方须负责本项目周边景观、绿化恢复施工工作。
7.2、联合体一方须同时符合上述第1、2、4、5、6条的要求,联合体另一方须同时符合第3、4、5、6条的要求。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室内施工负责人具有以下条件:
1.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1.2、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1.3、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2、室外绿化施工负责人具有以下条件:
2.1、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2.2、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室内施工负责人应为负责室内施工单位的正式员工,室外绿化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负责室外施工单位的正式员工。
四 、资格审查方式和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当合格潜在投标人超过9家时,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对合格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前9家(第9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合格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五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六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室内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额11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规划馆、展览馆布展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室外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额18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七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可自本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无须报名。
八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监督咨询电话:0532-85916654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03702010000002571001001
2015/11/26 9:30:00 2015/11/16 9:30:00 2015/11/26 9:30:00

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