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本工程有机肥车间建筑面积3136平方米,单层高7.5米、单跨11-16米。 2、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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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入青信用证》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 2、项目经理应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4、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无。 |
|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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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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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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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开标前不需到交易中心提交报名材料,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请于2015年9月28日至2015年10月10日登陆莱西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xsp.qingdao.gov.cn)"下载中心"页面下载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资料。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投标人在开标时缴纳。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前到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三楼1号窗口领取技术标书封皮。
3、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书、缴纳投标保证金,参加开标会。 |
| 十 、其他 |
1、企业法人三年内须无与从事职业活动有关的商业贿赂犯罪记录(以莱西市检察院出具证明为准,开标现场投标人不需提供)。 2、若招标文件无法正常下载,请及时与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窗口联系获取相关文件,联系人:刘慧娜 宋欣 ,联系电话:0532-66035808。 3、因本工程投标企业不需报名,直接从相关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故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青岛建筑管理信息网和莱西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网,查阅下载本项目相关信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4、近1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近2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5、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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