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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危桥改造工程(第二批)第二标段(重新招标) 2015-09-25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2015年危桥改造工程(第二批)第二标段(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5/9/25 公告号: 黄岛区2015431
项目名称: 2015年危桥改造工程(第二批)第二标段(重新招标)
工程地点: 区内相关桥梁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总承包
本项目总投资额: 1376万元 工程造价: 436.15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本工程共对8座桥梁进行改造
计划文号: 青黄发改函[2015]218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黄岛区交通运输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董凯智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6176386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黄岛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董凯智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6176386
招标代理单位: 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杨磊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68895959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本本工程共有八座桥梁,为滨海新庄东桥、滨海大新庄西桥、大场刘家疃桥、海清甜水河二桥、海清大陈村桥、大村泮庄桥、海清前楼桥和海清张黄崖桥。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入青信用证》或其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或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颁发的《入青信用证》或其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注册地非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区域内的投标企业中标后七日内须到青岛市黄岛区交通运输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5.到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所承担的2015年及以前黄岛区交通运输局工程项目主体未完工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具体以黄岛区交通运输局出具的工程主体未完工企业名单为准)。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本工程资格审查需要具有同类工程要求。
六、同类工程要求
单项工程合同额450万元及以上的桥梁工程。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无需报名,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dxhaggzy.com)"建设工程-专栏-财政招标文件发放"自行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电子版图纸,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


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参加资格审查: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2)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青岛市以外的企业需提供《入青信用证》原件或其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或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颁发的《入青信用证》原件或其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3)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还应提供"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原件(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需到市建造师注册管理部门办理,应提供如下资料:企业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注册建造师无不良行为记录和未担任其他项目负责人的证明(山东省内青岛辖区以外的企业出具地市级主管部门证明);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注册建造师劳保缴纳原始凭据;外地入青企业信用登记证。)(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无需提供“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


(4)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无违法违规行为、上两年度无质量、安全事故证明材料(证明自出具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5)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预防犯罪处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证明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具体格式请到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专栏--文件下载"一栏下载,黄岛检察院预防犯罪处联系电话:83012316);


(6)企业上五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材料:(1)经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交易通知书);(2)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不能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原件的,可提供加盖当地档案管理机构公章的复印件);或项目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四方验收资料及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4)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同类工程还需提供中标公示网上打印件(含网址)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上五年是指从2010年的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注:以上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开标时统一提报。
八 、其他
1、投标保证金交纳说明: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8万元。投标单位从其基本存款账户,通过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收退平台",以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除外)。详见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具体到账日期由中心工作人员开标后确认并提交评标委员会。



(2)单位账户:青岛市黄岛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



账号:802370200691703



地址:开发区井冈山路



2、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公告时间:2015年9月25日17时0分 - 2015年10月9日17时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