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该项目全长1283米,道路红线宽2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大修、排水工程、给水管线、照明等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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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入青信用登记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注册地不在城阳辖区内的企业,报名时须提供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阳分局和城阳区税务部门办理分支机构的工商登记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中标后在城阳区设立分公司并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承诺书原件; 4、投标人和招标人不得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咨询等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报名要求 本工程实行网上投标报名,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5年9月21日14时至2015年9月28日11时(节假日除外)在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yggzy.com)或青岛市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平台(http://www.e-qdpm.com/gcc)上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下载报名凭证并妥善保存,报名网络技术支持电话:85871707。网上报名合格的投标企业在报名时间截止前,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城路195号,行政大厅二楼,电话:87968121)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提交受托人属于本投标单位人员近三个月内的有效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直接打印;非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打印后由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社保网不能打印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入青信用证》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还应提供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 4、注册地在城阳区以外企业,需已在城阳区设立分支机构,并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中标后在城阳区设立分公司并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承诺书原件; 5、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还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6、投标单位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投标单位报名时须同时提供签订的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及《入围中标通知书》或《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 7、企业上五年度完成同类工程项目的工程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网上公示的项目书面提供该项目中标公示的官方中文网站及招投标主管部门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投标企业的公章、法定代表人章;网上无公示项目的业绩不予认可。 五、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企业上五年度完成的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
|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另行通知 |
| 八 、其他 |
八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报名截止后,项目的答疑、澄清、变更等信息必须登录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yggzy.com)获取。 3、温馨提示: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备案与复核事宜务必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办理。 |
| 报名期限: 2015年9月21日14时0分 - 2015年9月28日11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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