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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路街道办事处阳信路、热河路片区楼院综合整治项目 2017-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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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公示

项目编号: 2017-006469-0201-1000s
招标方式: 公开
项目名称: 即墨路街道办事处阳信路、热河路片区楼院综合整治项目
建设规模: /平方米
建设单位: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即墨路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0532-82822285
招标单位: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即墨路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0532-82822285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华鹏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吕工 联系电话: 13165042958
工程地址: 热河路2号丁、14、14号甲、16、18、20、50、52、54号;阳信路1号、1号甲乙、3、5、7、9、10、10号丙丁、11、13、15、17、19、21、23、25、27、29、31;城阳路1号;承德路2号;德平路48号丁、50、52-56、58-60、62-72号;上海路3号
排序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后审结果不通过原因
1山东国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刘清华通过
2青岛高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袁军颜通过
3青岛博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张明强通过
4青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雷明夏通过
5青岛方圆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刘克书通过
6青岛中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潘云超通过
7青岛东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刘嘉通过
8青岛艺高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潘存财通过
9青岛青房建安集团有限公司孙楠楠通过
10青岛海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通过1.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
11青岛新华友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通过1.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
12青岛和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通过1.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
13青岛一建集团有限公司未通过1.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
14荣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通过1.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
15青岛爱华工程有限公司未通过1.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
单位名称排名技术标技术标评委1技术标评委2技术标评委3技术标评委4技术标评委5
山东国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18.939.899.18.78.46
青岛高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8.729.18.898.28.37
青岛博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8.047.88.78.27.58.11
青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8.368.38.78.77.88.08
青岛方圆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8.0588.48.17.28.04
青岛中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68.078.19.37.97.48.21
青岛东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8.478.99.18.488.12
青岛艺高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8.027.88.58.27.18.06
青岛青房建安集团有限公司98.198.18.68.37.78.16
排序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元)工期/天
1山东国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刘清华8904059.94120
2青岛高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袁军颜8906649.95120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类别/等级人员姓名职务竣工备案时间备注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类别/等级人员姓名职务竣工备案时间备注
中标单位: 山东国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刘清华
中标价: 8904059.94元 控制价: 8932644.4
工期: 120 天 开标时间: 2017/9/26
开标地点: 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香港中路19号)
姓名岗位证书编号执业资格备注
刘清华项目经理鲁206111208967项目经理
逄锦东施工员B1108881施工员
庄培波质检员B1309958质检员
陈云翠专职安全员鲁建安C(2016)0201135专职安全员
刘桂强材料员B1508560材料员
时凯程预算员B1201530预算员
姓名岗位证书编号执业资格备注
袁军颜项目经理鲁202080803496项目经理
刘明涛项目副经理103413073061项目副经理
王功起技术负责人083413070864技术负责人
刘冰合同商务负责人103413073060合同商务负责人
马宗财施工负责人B1106839施工负责人
牟玉华质检负责人B1304979质检负责人
张琴安全负责人鲁建安C(2010)0200484安全负责人
林继红材料负责人B1504520材料负责人
施平预算负责人青建初-150250046预算负责人
公示说明:
公示时间: 2017年9月27日13时30分 - 2017年9月30日11时30分
监察局电话: 12388 资源交易管理办电话: 0532-85916654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向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0532—85916654)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9部委23号令修改)的有关规定。

备注:以上投标企业均承诺信用状况良好,在参与投标时无以下情况:1.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不满二年的;2.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税务部门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被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公布的受惩信息有效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之后的。如发现投标企业有与承诺不符的情况,可向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举报。举报电话:85916654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