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为253619.58㎡,其中商品房及商业配套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228783.7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73052.44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162731.51平方米,商业及其他配套建筑面积10320.9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5731.33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总建筑面积24835.8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4696.82平方米,商业及其他配套建筑面积1431.8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8.99平方米。
2.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2个标段。 |
| 标段名称 |
规模 |
标段内容 |
工程类型 |
| 1:海岸路22号乙地块商品房及商业配套设施项目、海岸路22号乙地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一标段) | 132989.88平方米 | 建筑面积为132989.88平方米,包含1-19#楼住宅,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14939.1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8050.70平方米。19#楼为公租房且为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24835.81平方米,共计30层,高度为87.20米。工程造价30619.863502万元。产生的建筑垃圾约为30000立方米,全部外运。 | 施工总承包 | | 2:海岸路22号乙地块商品房及商业配套设施项目、海岸路22号乙地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二标段) | 120629.70平方米 | 建筑面积120629.70平方米,包含20-23# 住宅、C1和C2商业配套,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2810.0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37819.62平方米。地下车库为最大单体,建筑面积37819.62平方米。工程造价27803.82659万元。产生的建筑垃圾约为157000立方米,全部外运。 | 施工总承包 | |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一、二标段均需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入青信用证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因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而被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 4、投标人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城市管理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城市管理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一、二标段均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4、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各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一标段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二标段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
| 七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当合格投标人超过13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
| 八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合理范围低价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九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一标段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二标段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
| 十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
| 十一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监督咨询电话:0532-85916654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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