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区2个,总开发面积4万亩,主要招标内容为新修硬化道路、新建塘坝、大口井、平塘、拦河坝,新上扬水站、铺设地下管道,新建排水沟及林业绿化工程等。 |
| 标段名称 |
地址 |
规模 |
标段内容 |
工程类型 |
| 标段1:2015年六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工程 | 六汪镇 | /平方米 | 新修硬化道路、塘坝加固、新建平塘、滚水桥工程等。 | 其它 | | 标段2:2015年胶河刘新村、塔桥、常家庄、龙安村、朱家沟、吕家大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胶河经济区 | /平方米 | 新修硬化道路、新建塘坝、大口井、平塘、拦河坝,新上扬水站、铺设地下管道,新建排水沟工程等。 | 其它 | | 标段3:2015年胶河赵家庄、柏乡一村、柏乡二村、柏乡三村、孔家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胶河经济区 | /平方米 | 新修硬化道路、新建塘坝、大口井、平塘、拦河坝,新上扬水站、铺设地下管道,新建排水沟及林业绿化工程等。 | 其它 | | 标段4:2015年胶河齐家后沟、埠上兰、新胜、东涝庄、西涝庄、齐家庄、东风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胶河经济区 | /平方米 | 新修硬化道路、大口井、平塘、拦河坝,新上扬水站、铺设地下管道,新建排水沟及林业绿化工程等。 | 其它 | |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一、二、三、四标段均为)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注册地在青岛市辖区以外的企业须持有青岛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外地企业入青备案证书;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一、二、三、四标段均为) 1.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本工程资格审查需具有同类工程要求。 六、同类工程要求 一标段:单项合同:350万元及以上的农业综合开发工程或单项合同35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 二、三、四标段:单项合同710万元及以上的农业综合开发工程或单项合同71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 七、投标标段要求 各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四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
|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无需报名,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dxhaggzy.com)"建设工程-专栏-财政招标文件发放"一栏自行下载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电子版图纸及相关招标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
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参加资格审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青岛市水利工程投标固定人员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青岛市辖区以外的企业须持有青岛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备案证;
3、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无法体现专业的须提供本人的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毕业证)、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4、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证明材料、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自出具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或省厅出具的《诚信管理手册》;
6、投标企业须提交青岛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印制核发的《信用信息手册》;
7、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预防犯罪处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具体格式请到"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专栏--文件下载"一栏下载,黄岛检察院预防犯罪处联系电话:83012316)。
8、企业上五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材料:(1)中标通知书(交易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应至少由招标人发出,若只有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则须提供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合同原件,以及由上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构和招标人盖章出具此中标通知书合法有效的书面证明材料;(2)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不能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原件的,可提供加盖当地档案管理机构公章的复印件);(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注:青岛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印制核发的《信用信息手册》中没有的业绩不予认可。
注:以上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开标时统一提报。 |
| 九 、其他 |
1、投标保证金交纳说明: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一标段:9万元,二标段:18万元,三标段:20万元,四标段:16万元(若同一投标单位投多个标段,则保证金累加)。投标单位从其基本存款账户,通过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收退平台",以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除外),详见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具体到账日期由中心工作人员开标后确认并提交评标委员会。
(2)单位账户:青岛市黄岛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
账号:802370200691703
地址:开发区井冈山路
2、本工程共分四个标段,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可兼中。同一个投标人在多个标段均为排名第一时,招标人将按照标段开标顺序选择开标顺序最前的标段为中标标段。本工程的开标顺序为四标段,三标段,二标段,一标段。
3、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
| 公告时间:2015年9月9日11时44分 - 2015年9月16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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