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学生公寓S1-S10平板集热器太阳能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保修.详见施工图纸。
2.招标内容:招标范围为完整的“集中太阳能加辅助热交换”热水系统的设备及材料(系统图中实线所示部分,系统图中未包括的供配电、控制也在招标范围内)的生产、采购、检验、供货和系统安装、现场吊装及搬运、调试、试运行及最终通过政府验收,技术协助与培训,工程的消缺、保修和售后服务等全过程。
3.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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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一)制造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太阳能集热器制造商,且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以营业执照为准); 2、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3、水泵、集热器、配电及控制系统必须通过国家CCC强制性产品认证; 4、制造商所生产太阳能系统主要设备(水泵、集热器、配电及控制系统)须具有国家级检测部门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 5、制造商所生产太阳能系统主要设备(水泵、集热器、配电及控制系统)须具有《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6、制造商所生产太阳能系统主要设备(水泵、集热器、配电及控制系统)须具有《青岛市建设工程材料登记备案证》; 7、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8、制造商需提供即墨市检察院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犯罪行贿记录证明。 (二)代理商(或经销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太阳能代理商; 2、代理商所代理货物的制造商须符合上述第(一)条中1-6条的要求; 3、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4、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和技术服务支持的承诺; 5、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即墨市检察院或代理商(或经销商)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犯罪行贿记录证明。 (三)同一产品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不能同时投标。 (四)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要求承担本工程投标人上三年度(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同类工程施工业绩。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六、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工程合同额400万元及以上的平板太阳能集热器热水系统供货及安装工程。 |
| 七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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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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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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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8月31日9时00分至 2015 年9月7日17时00分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蓝鳌路786号,咨询电话:13356399506)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窗口进行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每天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9:00至11:00;14:00至17:0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 十一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13356399506 3.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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