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青岛金茂智慧新城B1地块项目一期工程(1-29#楼、34-41#楼、49-56#楼)位于青岛高新区祥源路以东、规划东31号线以北、华贯路以西,总建筑面积65050.56平方米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7624.4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426.16平方米。本次招标共包括33栋四层别墅,12栋三层别墅。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2244.81平方米。本工程产生建筑垃圾1000立方米,且全部外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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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入青信用证(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因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而被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 4、投标人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城市管理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城市管理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 2、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4、外地入青项目负责人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
|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当合格投标人超过 13 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前13 家(第 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
| 七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合理范围低价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
|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
| 十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监督咨询电话:0532-85916654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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