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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速冻调制食品加工车间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 2015-08-18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新建速冻调制食品加工车间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邀请公示
公示发布日期: 2015/8/18 公示号: 即公建【2015】032号
项目名称: 新建速冻调制食品加工车间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
工程地点: 即墨市龙泉街道办事处埠惜路以东,龙泉河六路以南A地块
资金来源: 私人或民营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总承包
本项目总投资额: 4000万元 工程造价: 532.262993万元
结构形式: 框架 工程规模: 3003平方米
计划文号: 即发改投资[2014]061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字第370282201507070201号
建设单位: 青岛金盟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黄密显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6586866
代建单位: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招标单位: 青岛金盟食品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黄密显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6586866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刘忠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531818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青岛金盟食品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工程建筑面积为3003㎡,厂房跨度7.5米,框架结构,地上2层。详见施工图纸。
二 、投标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与《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不能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要求投标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
3、项目经理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投标人须办理完毕《外地入青信用登记》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
5、投标人必须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受理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受理部门电话:0532-85053111公示期间对该项目办理邀请招标有存在的问题,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节假日不受理)。反映问题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时间、地点、经过、证人等真实清楚或基本清楚。反映问题时,要用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经查反映情况属实的,不予以办理邀请招标手续;无异议的,公示期满准予办理邀请招标手续。
公示时间:2015年8月18日9时0分 - 2015年8月22日17时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