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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非字道路整治工程 2015-08-10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李沧区非字道路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5/8/10 公告号:
项目名称: 李沧区非字道路整治工程
工程地点: 黑龙江路、夏庄路、书院路、瑞金路、十梅庵路、湘潭路、渠园路、文昌路、虎山路、枣园路、峰山路11条道路的非子路,共44条道路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城镇道路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724万元 工程造价: 571.6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平方米
计划文号: 李沧发改【2015】165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袁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87639971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袁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87639971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王工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8563993987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翻建,铣刨罩面、检查井与雨水篦子维修整治等。本工程产生土石方量约4000立方米,全部外运。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入青信用证》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被受到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
4.投标人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城市管理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城市管理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外地入青项目负责人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十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当合格投标人超过13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13家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十一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范围低价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十二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需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在资格后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上三年度至今单项合同额7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十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十四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监督咨询电话:0532-85916654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03702010000002359001001
2015/9/7 9:30:00 2015/8/28 9:30:00 2015/9/7 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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