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概况: 项目全长2.02km,硬化面积6520.5㎡,拟采用石块铺装路面。(详情见施工图纸) (二)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等外道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为15km/h。主要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附属设施工程等。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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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企业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对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1人: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 项目总工1 人:工程师。 安全工程师1人: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C类证书。 四、同类工程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1个同类工程业绩。 五、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七、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八、 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在信用信息系统中未能公开查询到的从业单位、业绩(及业绩信息不完整的)、荣誉(及荣誉信息不完整的)和主要人员(及人员信息不完整的) ,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九、 投标人受到限制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十、同类工程的界定: 自2010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上的道路硬化工程。 |
| 十一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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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 、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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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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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请于2015年8月6日9 时00 分至2015年8月12日17 时00分(每天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9:00至11:0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墨市蓝鳌路786号,咨询电话:0532-88531818)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进行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 十五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0532-88531818 3.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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