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青岛-海阳城际(蓝色硅谷段)轨道交通工程起点为苗岭路和深圳路交口处,终点为大桥盐场,全长58.35公里,并预留向海阳延伸的条件。 2.招标内容:青岛-海阳城际(蓝色硅谷段)轨道交通工程22个车站(包含地铁辅助建筑)及区间、1个控制中心(中央级)、1个车辆段、1个停车场及就近接入车站的区间建筑(如区间变电所、风机房等)、地铁大厦控制中心中本线使用的气灭保护房间等全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全部设备、管线工程及安装、调试和集成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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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应具有的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独立法人企业;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具有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被受到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 5.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为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如出现前述情况,申请人应当做好协商,于资格预审时选出一个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如不能按时选出申请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格。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 六 、资格审查方式和方法 |
|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在9家(含)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在9家(不含)以上时,由资格预审委员会对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按照资格预审办法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9家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七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必须上五年具有一项已完成同类工程经验。 2.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合格。 3.同类工程界定:国内火灾自动报警及气体灭火系统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500万元及以上,项目内容中必须包含设备供货、安装及调试三部分内容)。 |
| 九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可自本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无须报名。 |
| 十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2.监督咨询电话:0532-85916654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5 4.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外的中标人须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备案前,按照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外地企业入青信用登记手续。若未按期办结,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