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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村镇城七路道路大修工程 2015-07-30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蓝村镇城七路道路大修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5/7/30 公告号: 即公交【2015】001号
项目名称: 蓝村镇城七路道路大修工程
工程地点: 即墨市蓝村镇鲁家埠村西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总承包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900万元 工程造价: 770.43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2.25公里
计划文号: 即发改字【2015】89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即墨市蓝村镇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联系人: 赵世凯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2509812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即墨市蓝村镇人民政府
招标单位联系人: 赵世凯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2509812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大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谭嘉磊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513836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全长2.25千米,路面宽12米。挖除土方11722立方米;换填石渣10349立方米;铺设8cm(4.5+3.5)沥青混凝土路面约28551平方米;铺设16cm下基层水泥稳定风化砂11616平方米;16cm上基层水泥稳定碎石11176平方米;局部处理破损路面2070平方米;铺设立缘石1760米;雨水检查井10个;集水井80个。设置标志牌8个,热熔标线2500平方米。(详情见施工图纸)
(二)招标范围: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为40km/h。主要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附属工程。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对投标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1人: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
项目总工1 人:工程师。
安全工程师1人: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C类证书。
(三)同类工程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1个同类工程业绩。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六)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七)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在信用信息系统中未能公开查询到的从业单位、业绩(及业绩信息不完整的)、荣誉(及荣誉信息不完整的)和主要人员(及人员信息不完整的),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八)投标人受到限制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九)同类工程的界定:
自2010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三级公路。
三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四 、评标办法
五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请于2015年7月30日9 时00 分至2015年8月5 日17 时00分(每天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9:00至11:0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墨市蓝鳌路786号,咨询电话:0532-88513836)山东大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窗口进行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七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0532-88513836
3.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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