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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铁4号线人防设计(重新招标) 2015-07-27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青岛市地铁4号线人防设计(重新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5/7/27 公告号:
项目名称: 青岛市地铁4号线人防设计(重新招标)
工程地点: 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崂山区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投资100%
招标工程类型: 设计
本项目总投资额: 1735000万元 工程造价: 17600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26.15公里
计划文号: 发改基础[2013]2405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苗茜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67708628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苗茜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67708628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谭娟、郑韬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061246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青岛市地铁4号线线路全长26.15km,全部为地下线,共设22座车站,具体方案以正式批准的初步设计为准。
2、招标内容:青岛市地铁4号线人防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人防口部设计(包括人防门、人防口部结构、穿人防口部设备预埋预留设计);提供全线主体结构战时人防等效静荷载标准;各专业根据工点设计院图纸出具系统图,报送国家人防办审批;对需要战前转换的节点形成平战转换预案。
二、申请人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方式和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符合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合格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必须上五年具有一项同类工程经验。
2、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合格。
3、同类项目界定:单项工程合同额为400万元及以上的人防设计项目。
九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有意申请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无须报名。
十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监督咨询电话:0532-85916654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71505-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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