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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重性精神病人监护中心工程设计 2015-07-20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胶州市重性精神病人监护中心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5/7/15 公告号: GC150708291SJ
项目名称: 胶州市重性精神病人监护中心工程设计
工程地点: 胶州市心理康复医院医院西北部,原南关粮所区域
招标工程类型: 设计 招标方式: 公开
资金来源: 财政+自筹 出资比例:
本项目总投资额: 2802.5万元 工程造价: 2454.6万元
结构形式: 框架 工程规模: 8080平方米
计划文号: 胶发改审[2015]38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胶州市卫生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张院长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82223699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胶州市卫生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张院长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82223699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惠铭艳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82205307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工期:90天。



2、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评定标准



3、招标内容:胶州市重性精神病人监护中心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



4、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
二、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三、投标要求
投标报名需带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从网上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和养老缴费明细并盖公章,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属于投标单位。青岛以外的投标企业,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设计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 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如证书单位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或未能体现所在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社保证明原件); 4、项目投标申请表(勘察设计类)(可到www.jzggzyjyzx.gov.cn网站下载); 5、企业上三年度(2012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单项设计费在30万元及以上的公用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合同(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或胶州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 7、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准备或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在报名现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报名不予受理;注:以上资料要求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盖公章)。
四、投标保证金说明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报名时必须缴纳。投标单位应当实名缴纳,必须采用支票、电汇的方式从其开立的基本账户中支出,于公告结束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行:青岛农商银行胶州阜安支行新城分理处、户名: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账号:90207044020100018366)。 。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设计单位,于2015年7月15日15时至2015年7月22日15时(不含周六周日)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到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0532-82205266),参加报名。
六 、其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公告时间:2015年7月15日15时0分 - 2015年7月22日15时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