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城阳街道“心能源.心动力”城市社区心理健康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 一、采购项目名称: |
城阳街道“心能源.心动力”城市社区心理健康服务项目 |
| 二、采购项目编号: |
CYCG2019000278 |
| 三、首次公告日期: |
2019-09-05 16:28 |
| 四、投标(响应)截止日期: |
2019-09-17 14:00 |
| 五、变更内容: |
| 原招标文件内容:第六章 供应商须知:17.1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中本公告页面下方的供应商质疑栏目“提出质疑”中提出,同时将一式三份书面纸质质疑及 WORD 版质疑(格式见附件)递交至青岛市城阳区文阳路675号城阳市民中心3楼B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室,未递交书面质疑的不予受理。 17.2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一式三份书面质疑(格式见附件)递交至青岛市城阳区文阳路675号城阳市民中心3楼B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室。
现变更为:第六章 供应商须知:17.1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中本公告页面下方的供应商质疑栏目“提出质疑”中提出,同时将一式三份书面纸质质疑及 WORD 版质疑(格式见附件)递交至青岛市城阳区文阳路675号城阳市民中心3楼B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室(电话:0532-66796336),未递交书面质疑的不予受理。 17.2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一式三份书面质疑(格式见附件)递交至青岛市城阳区文阳路675号城阳市民中心3楼B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室(电话:0532-66796336)。 |
| 六、联系方式: |
1.采购人: |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 |
地址: |
青岛市城阳区平阳路451号 |
| 联系人: |
李晓青 |
联系方式: |
0532-87765137 |
| 2.代理机构: |
青岛海逸华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青岛市城阳区国城路101号1号楼107 |
| 联系人: |
韩博宇 |
联系方式: |
0532-66796339 |
| 2019-09-07 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