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滨海大道至烟台路段、海口路以北与现状凰墩山路连接段、海口路以北至现状易通路连接段、海口路以北至现状朝阳山路连接段,全长约2753米。 (二)招标内容:本项目岩土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相关勘察服务。 (三)本工程不分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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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同时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本工程资格审查需具有同类工程要求。 六、同类工程要求 单项勘察合同额30万元及以上的岩土工程勘察项目。 |
|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无需报名,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dxhaggzy.com)"建设工程-专栏-财政招标文件发放"自行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电子版图纸,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参加资格审查: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2)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原件和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4)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预防犯罪处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具体格式请到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专栏--文件下载”一栏下载,黄岛检察院预防犯罪处联系电话:83012316); (5)企业上五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业绩(以合同原件和勘察报告原件为准)。 注:以上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开标时统一提报。 |
| 八 、其他 |
1.投标保证金交纳说明: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1 万元,投标单位从其基本存款账户,通过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收退平台”,以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除外)。详见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具体到账日期由中心工作人员开标后确认并提交评标委员会。 (2)单位账户:青岛市黄岛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户行: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账号:802370200691703,地址:开发区井冈山路。 2.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
| 公告时间:2015年7月6日16时9分 - 2015年7月13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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