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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2015年县乡道路大中修工程 2015-07-03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莱西市2015年县乡道路大中修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5/7/3 公告号: 2015-143g
项目名称: 莱西市2015年县乡道路大中修工程
工程地点: 青岛莱西市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总承包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5018.32万元 工程造价: 4406.63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18.851公里
计划文号: 西发改复[2015]150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莱西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刘慧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484926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莱西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刘慧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484926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广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张钊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7860125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本项目路线总长约18.851km,其中绕马路(S209至S602段)大修工程长约8.445km;河大路(大好河山至G309段)大修工程长约4.18km;上院路(东毛路至S393)大修工程长约0.7km;马崔路(戴家院至黄水路段)大中修工程南北段长约2.051km,东西段长约0.52km;湖滨路至南水路连接线工程长约1.247km;姜渚路(夏格庄镇驻地段)道路大修工程长约1.708km。主要技术标准:绕马路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河大路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马崔路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车速40或30公里/小时;上院路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湖滨路至南水路连接线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姜渚路夏格庄镇驻地段道路路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

2、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主要内容: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3、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六个标段。
标段名称 地址 规模 标段内容 工程类型
标段1:绕马路(S209至S602段)大修工程始桩号K0+000.000,终止桩号K8+445.8048.445公里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总承包
标段2:河大路(大好河山至G309段)大修工程起始桩号K0+000.000,终止桩号K4+179.9124.18公里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总承包
标段3:马崔路(戴家院至黄水路段)大中修工程2.571公里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总承包
标段4:姜渚路(夏格庄镇驻地段)道路大修工程1.708公里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总承包
标段5:上院路(东毛路至S393)大修工程起始桩号K0+000.000,终止桩号K0+699.70.7公里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总承包
标段6:湖滨路至南水路连接线工程起始起始桩号K0+000.000,终止桩号K1+246.61.247公里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总承包
二、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且有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注册辖区在青岛市外的投标人,须具有《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入青信用证》或青岛市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投标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总工1人:高级工程师。
3、安全工程师1人:工程师,且持有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4、质检工程师1人:工程师。
5、试验工程师1人:工程师,且持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证。
6、道桥工程师1人:工程师,且持有道路或桥梁工程师证。
四、同类工程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1个同类工程业绩。
五、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段。
七、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八、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在信用信息系统中未能公开查询到的从业单位、业绩(及业绩信息不完整的)、荣誉(及荣誉信息不完整的)和主要人员(及人员信息不完整的),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九、投标人受到限制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十、同类工程的界定
第一标段:完成过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额不小于24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第二标段:完成过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额不小于600万元的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第三标段:完成过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额不小于450万元的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第四标段:完成过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额不小于400万元的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第五标段:完成过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额不小于150万元的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第六标段:完成过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额不小于450万元的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十一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十二 、评标办法
十三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十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开标前不需到交易中心提交报名材料,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5年7月3日至2015年7月10日登陆莱西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xsp.qingdao.gov.cn)"下载中心"页面下载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图纸等资料。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投标人在开标时缴纳。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前到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报名室领取技术标书封皮。

3、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和参加开标会。
十五 、其他
1、企业法人三年内须无与从事职业活动有关的商业贿赂犯罪记录(以莱西市检察院出具证明为准,开标现场投标人不需提供)。
2、若招标文件无法正常下载,请及时与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联系获取相关文件,联系人:刘慧娜 宋欣 ,联系电话:0532-66035808。
3、因本工程投标企业不需报名,直接从相关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故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和莱西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网,查阅下载本项目相关信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4、近1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近2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5、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