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概况: 华方路大修工程全长8.795公里,路面宽度7-13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为30km/h。 (二)招标范围:本项目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的监理。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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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企业的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监理资质证书。 2、注册辖区在青岛市外的投标人,须具有《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入青信用证》或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对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10年1月1日(以交工日期为准)以来,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的总(驻地)监理工程师,年龄50周岁以下。 副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10年1月1日(以交工日期为准)以来,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的(副)总(驻地)监理工程师,年龄55周岁以下。 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与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监理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与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监理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合约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合同管理或工程经济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监理资格,或交通运输部甲级造价工程师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试验、检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检师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监理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监理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四、同类工程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以交工日期为准)以来,独立完成过1个同类工程业绩。 五、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七、 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在信用信息系统中未能公开查询到的从业单位、业绩(及业绩信息不完整的)、荣誉(及荣誉信息不完整的)和主要人员(及人员信息不完整的),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八、 投标人受到限制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九、同类工程的界定 单项合同工程规模不小于10公里三级及以上等级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且交工验收合格。 |
| 十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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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 、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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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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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请于2015年6月25日9 时00分至2015年7月1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即墨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即墨市蓝鳌路786号-市民大厅四楼,咨询电话:0532-88531818)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进行报名登记,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图纸售价 /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及劳保证明材料(从劳动保障网上打印的社保缴费明细并盖公章并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外地入青企业,网上不能显示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
| 十四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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