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概况: 项目区内包含一处采石坑及一处道路边坡,破损山体最大高差约80m,治理区总面积0.12k㎡。 (二)招标内容:本工程的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阶段等全过程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分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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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投标要求 1.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注册地山东省以外的企业需提供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出具的备案证明材料原件;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水工环专业高级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本工程资格审查 需 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六、同类工程要求 单项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项目。 |
|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无需报名,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企业,可在以下时间内登陆"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专栏"→"财政招标文件发放"下载招标文件: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2)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原件; (3)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若不能体现专业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4)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预防犯罪处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具体格式请到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专栏--文件下载"一栏下载,黄岛检察院预防犯罪处联系电话:83012316); (5)企业上三年度设计的同类工程业绩(设计合同及正式的施工蓝图原件, 提供的蓝图必须能准确地反映出设计合同中所要求的设计成果)。 (6)注册地山东省以外的企业需提供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出具的备案证明材料原件。
注:以上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开标时统一提报。 |
| 八 、其他 |
(1)投标保证金交纳说明: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2 万元。投标单位从其基本存款账户,通过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收退平台",以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除外)。详见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具体到账日期由中心工作人员开标后确认并提交评标委员会。
(2)单位账户:青岛市黄岛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
账号:802370200691703
地址:开发区井冈山路
(3)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4)本工程为带方案招标。 |
| 公告时间:2015年6月24日11时20分 - 2015年7月1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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