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22部电梯。其中客梯17部(小机房15部、无机房2部、)、客梯兼无障碍电梯1部(小机房)、消防电梯兼货梯1部(小机房)、货梯1部(无机房)、食梯2部(无机房)。客梯提升速度最高1.75m/s、客梯兼无障碍电梯提升速度1.75m/s、消防电梯兼货梯提升速度1.75m/s、货梯提升速度0.63m/s、食梯提升速度0.4m/s。 2.招标内容:22部电梯的制造、运输、调试、验收、安装及保修等。 3.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少量建筑垃圾,按青岛市有关规定,建筑垃圾自行解决,无需外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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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一)制造商投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企业;2、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电梯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须同时具有乘客电梯A级资质、货梯C级及以上资质);3、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电梯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须同时具有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货梯C级及以上资质)。(二)代理商投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2、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电梯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须同时具有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货梯C级及以上资质);3、代理商所代理货物的制造商须符合上述对制造商的要求;4、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三)同一品牌设备的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四)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三、联合体投标要求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四、投标标段要求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 五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
| 六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合理范围低价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同类工程界定:无。 |
|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
| 九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监督咨询电话:0532-85916654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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