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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街道办事处安然路、安泰路大修工程 2015-06-18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北安街道办事处安然路、安泰路大修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5/6/18 公告号: 即交招(2015)第(13)号
项目名称: 北安街道办事处安然路、安泰路大修工程
工程地点: 北安街道办事处营东村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总承包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268万元 工程造价: 232.42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1730.054米
计划文号: 即发改字【2015】37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设单位: 即墨市北安街道办事处
建设单位联系人: 赵新刚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7508803
代建单位: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招标单位: 即墨市北安街道办事处
招标单位联系人: 赵新刚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7508803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博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周峰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571318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北安街道安泰路位于即墨市殡仪馆南侧,道路长607.93米,与烟青路相交,其中K0+000-K0+287.333段在烟青路西侧,路基宽10米,路面宽9米;K0+287.333-K0+607.093段在烟青路东侧,路基宽度8米,路面宽7米。北安街道安然路位于即墨市即墨市殡仪馆北侧,本工程西起烟青路,东至营流路,路线全长1122.124米。(详情见施工图纸)
(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为20km/h,主要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交通设施及附属工程。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分标段。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注册辖区在青岛市外的投标人,须具有《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入青信用证》或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2、(二)对投标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1人: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
项目总工1 人:工程师。
安全工程师1人: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C类证书。
3、(三)同类工程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1个同类工程业绩。
4、(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五)本工程不分标段。
6、(六)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七)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在信用信息系统中未能公开查询到的从业单位、业绩(及业绩信息不完整的)、荣誉(及荣誉信息不完整的)和主要人员(及人员信息不完整的),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8、(八)投标人受到限制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9、(九)同类工程的界定:
自2010年1月1日以来累计完成单项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四级公路。
10、(十)财务要求: 1、2012年、2013年、2014年年平均营业收入为8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2014年度流动比率不低于100%。
三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四 、评标办法
五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请于2015年6月18日09 时至2015年6月25日16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即墨市市民大厅4楼(即墨市蓝鳌路786号,咨询电话:0532-88513836)青岛博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窗口进行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每天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9:00至11:00;14:00至16:00,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及劳保证明材料(从劳动保障网上打印的社保缴费明细并盖公章并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外地入青企业,网上不能显示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 、其他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14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00分至14 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即墨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即墨市蓝鳌路786号-市民大厅四楼)本项目投标文件接收处(详细地点见即墨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电子屏幕公示牌)。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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