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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障车、吊车及箱货车租赁项目(重新采购) 2018-04-25
 
清障车、吊车及箱货车租赁项目(重新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18-04-25 11:29
项目编号: ZFCG2018000284
项目名称: 清障车、吊车及箱货车租赁项目(重新采购)
采购人: 青岛市公安局 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 吴俊峰 电 话: 0532-66570529
代理机构: 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青岛市香港中路19号
电子信箱:   邮政编码: 266000
联系人: 赵工,李工 电 话: 0532-85916043
传 真:  
一 、采购需求
清障车、吊车及箱货车租赁。
二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2710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2710000.00 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 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公告媒介
1. 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
2. 招标公告在中国青岛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上发布。
五 、采购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六 、公告期限
2018年4月25日 - 2018年4月28日
七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递交地点: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
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第四开标室(209) 】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05-02 14:00
八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
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第四开标室(209) 】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8-05-02 14:00
九 、投诉举报
电话:0532-85855850;
传真:0532-85855838;
通信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08号市财政局。
注意事项
供应商参加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项目电子投标注意事项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提起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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