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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调质淡化海水专供企业用户工程 2015-08-19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未调质淡化海水专供企业用户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5/8/19 公告号:
项目名称: 未调质淡化海水专供企业用户工程
工程地点: 青岛市娄山河管理路、环湾路等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给排水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2110万元 工程造价: 1503.974083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约4.6公里
计划文号: 青城管[2015]90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字第370200201502075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高鑫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6017156
代建单位: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招标单位: 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高鑫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6017156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高学斌、齐哲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063327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甲级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青岛市娄山河管理路、环湾路等,建设DN400专用管道,全长约4.6公里。在施工过程中仅产生少量建筑垃圾,按青岛市有关规定,建筑垃圾自行解决,不影响市容。
2、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入青信用证》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被受到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
2、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外地入青项目负责人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有限数量制,当合格投标人超过13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13名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范围低价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十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监督咨询电话:0532-85916654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03702010000002104001001
2015/9/14 9:30:00 2015/9/4 9:30:00 2015/9/14 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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