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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泉镇中心社区鳌东路两侧南泉段综合改造工程 2015-06-16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南泉镇中心社区鳌东路两侧南泉段综合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5/6/16 公告号: 即建招【2015】079号
项目名称: 南泉镇中心社区鳌东路两侧南泉段综合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 即墨市南泉中心社区鳌东路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南泉中心社区管理委员会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工程总承包-施工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490万元 工程造价: 398.15268万元
结构形式: 砖混 工程规模: 长约0.54公里
计划文号: 即发改字[2015]103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即墨市南泉中心社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单位联系人: 宋主任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3954224239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即墨市南泉中心社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单位联系人: 宋主任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3954224239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付震宇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5906392716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管道工程、道板工程、绿化工程、亮化工程等。道路长0.54公里,架设路灯28支,同步铺设两侧雨污水管道、道板铺装、路边石安装、花池和其他附属设施等。
2、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3、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二、投标企业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入青信用证;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
2、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六 、评标办法
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6 月16日14时00分至 2015年 6月24日 11时 00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即墨市市民大厅(地址:即墨市市民大厅四楼(蓝鳌路786号),报名咨询电话:15906392716)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进行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招标文件人民币300元每套,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节假日不受理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九 、其他
咨询电话:付震宇: 15906392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