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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海高速公路牛溪埠收费站拓宽改造工程 2015-06-23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沈海高速公路牛溪埠收费站拓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5/6/18 公告号:
项目名称: 沈海高速公路牛溪埠收费站拓宽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 沈海高速公路牛溪埠收费站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由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筹措全部资金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总承包
本项目总投资额: 506.869万元 工程造价: 450万元
技术等级: 高速公路 工程规模: /平方米
计划文号: 青发改能交审【2014】57号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370285005117865201402F030216
建设单位: 青岛市高速公路管理处
建设单位联系人: 王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662272
招标单位: 青岛市高速公路管理处
招标单位联系人: 王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662272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刘榆强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30808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沈海高速牛溪埠收费站建成于2003年12月,为2进2出收费车道设置,未设置ETC车道。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全国联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提升青岛市高速公路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需对该收费站扩建改造,设置ETC车道。
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在入口侧增加2个收费车道,达到“3进3出”6条收费车道,同时设置2条ETC车道。将S395水武路和收费广场间匝道由双向四车道拓宽为6车道,并按规范设置必要的交通安全及沿线设施。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工程类型
1:一标段/平方米土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2:二标段/平方米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对企业的资质要求
一标段:
1、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有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注册辖区在青岛市外的投标人,须具有《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入青信用证》。
二标段:
1、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或具备交通工程机电分项壹级资质,且有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注册辖区在青岛市外的投标人,须具有《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入青信用证》。
三、对人员要求
一标段:
项目经理1人: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项目总工1 人:工程师。
安全工程师1人: 助理工程师,持有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二标段:
项目经理1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项目总工1 人:工程师。
安全工程师1人: 助理工程师,持有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四、同类工程业绩要求
一、二标段均要求投标人近五年累计完成1个同类工程业绩。
五、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标段要求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七、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八、
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在信用信息系统中未能公开查询到的从业单位、业绩(及业绩信息不完整的)、荣誉(及荣誉信息不完整的)和主要人员(及人员信息不完整的),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九、
投标人受到限制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十、
同类工程的界定:一标段要求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额大于250万元(含250万元)的高速公路收费站新建或改扩建工程;
二标段要求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额大于200万元(含200万元)高速公路收费站机电工程项目。
十一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ingdao.gov.cn)招标公告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十二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公告页面,投标人应于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三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www.sdbidding.org.cn)、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招标文件的下载、澄清和修改均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ingdao.gov.cn)招标公告页面。
十四 、其他
1、近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近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2、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71505。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二标段
  • 一标段
  • 03702010000002072001002
  • 03702010000002072001001
2015/7/14 9:30:00 2015/7/4 9:30:00 2015/7/14 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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