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该项目实施长城路(正阳路至308高架桥)长2843.431米,宽约40米(道路宽约27.5米)道路、给排水等工程,其中路面工程约3300万元,给排水工程约410万元,最大管径400mm,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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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青岛市辖区以外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须提供《入青信用登记证》;
2、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工程中投标;
3、投标单位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4、注册地在城阳区以外企业,需已在城阳区设立分支机构,并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提供中标后在城阳区设立分公司并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承诺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5、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还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6、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资格证(B证);
2、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外地入青项目负责人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4、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内的有效的社保证明原件(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直接打印盖公章;非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打印后由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社保网不能打印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四、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范围低价法"确定中标人。
六、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无。
八、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http://www.e-qdpm.com/gcc)或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yggzy.com)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和电子版图纸等文件(过期后取消网上下载),技术标书封皮在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城路195号,行政中心北九楼,电话:66796200)无记名领取。下载招标文件生成的投标识别码须牢记。 |
| 十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项目的答疑、澄清、变更等信息必须登录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yggzy.com)获取; 3、温馨提示: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备案与复核事宜务必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办理,开标当天携带投标保证金银行电汇凭证原件; 4、投标单位未按公告规定时间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电子版图纸的出现的任何后果由投标单位承担;投标单位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6、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0532-85871507-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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