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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路(梅山路至204线)路灯工程 2015-06-09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扬州路(梅山路至204线)路灯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5/6/9 公告号: 2015-121g
项目名称: 扬州路(梅山路至204线)路灯工程
工程地点: 莱西市扬州路(梅山路至204线)两侧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其他 工程类别: Ⅱ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181.48万元 工程造价: 107.689816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
计划文号: 西发改复[2015]139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设单位: 莱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单位联系人: 门奎波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5964272296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莱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单位联系人: 门奎波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5964272296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刘超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063327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两侧路灯安装及路灯基础浇筑,安装太阳能路灯158基等。
2、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入青信用证》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
2、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鉴于本项目与苏州路(上海路至309线)路灯工程同时开标,资格审查及技术标书评审后,先评审本项目商务标书,本项目中标项目经理不能担任苏州路(上海路至309线)路灯工程的项目经理;
3、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
七、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八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九 、评标办法
十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十一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开标前不需到交易中心提交报名材料,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5年 6月9日至6月16日登陆莱西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xsp.qingdao.gov.cn)"下载中心"页面下载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图纸等资料。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投标人在开标时缴纳。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前到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报名室领取技术标书封皮。
3、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和参加开标会。
十二 、其他
1、企业法人三年内无与从事职业活动有关的商业贿赂犯罪记录(以莱西市检察院出具证明为准,开标现场投标人不需提供)。
2、若招标文件无法正常下载,请及时与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联系获取相关文件,联系人:刘慧娜 宋欣 ,联系电话:0532-66035808。
3、因本工程投标企业不需报名,直接从相关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故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和莱西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网,查阅下载本项目相关信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4、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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