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概况:青岛新机场航站楼工程位于青岛市西北,胶州市胶东街道办事处境内,飞行区等级4F,建设2条3600米长的远距跑道,航站楼建筑面积约47.8万平方米,地上4层,地下1层,局部下设设备通风层,高42米。楼前高架桥荷载等级:城-A级。 |
| 标段名称 | 规模 | 标段内容 | 工程类型 | | 1:标段一 | 281000平方米 | 航站楼主楼及楼前高架土建[含钢结构、屋面(含虹吸漏斗)、幕墙,以上项目以暂估价形式列出]、机电安装;地铁高铁穿越部分的土建代建工程;航站楼(主楼和五个指廊)及楼前高架桥施工全过程的技术咨询。 | 施工总承包 | | 2:标段二 | 197000平方米 | 航站楼5个指廊区域的土建[含钢结构、屋面(含虹吸漏斗)、幕墙,以上项目以暂估价形式列出]、安装(只含预埋预留、虹吸漏斗、虹吸雨水管道);航站楼的场地平整、回填;航站楼外飞行区内地铁高铁穿越部分土建代建工程。 | 施工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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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标段一: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标段二: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外省企业需持有《山东省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或者山东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4、外地入青企业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因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而被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标段一、标段二项目经理应具备以下资格:1、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2、项目经理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3、市场行为良好、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入青项目经理应提供当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和投标时未担任其它项目负责人的证明(山东省内青岛市辖区以外的企业出具地市级主管部门证明)。四、联合体投标要求本工程标段一、标段二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第2、3、4条要求。联合体成员必须共同授权牵头申请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并应当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的授权书。联合体的各方(包括与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投标报名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成员必须共同授权牵头申请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五、投标标段要求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两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均可通过资格预审,但在招标阶段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
| 六 、资格审查方式和方法 |
|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当合格潜在投标人超过9家时,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对合格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前9名合格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七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非联合体申请人上五年度(指2010年1月1日至今,下同)至少承担过一项同类工程或上五年度有一项在建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2.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牵头单位上五年度至少承担过一项同类工程或上五年度有一项在建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其他成员近十年内(指2005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单体工程(同一单体工程若分期招标可合并计算)建筑面积10万㎡以上的航站楼,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标段一、标段二中,同类工程指已竣工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万㎡及以上的航站楼工程;在建工程指在建中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5万㎡及以上的航站楼工程; |
| 九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网上直接下载方式,具备上述投标条件的企业,可自本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无须报名。 |
| 十 、其他 |
1.监督咨询电话:0532-85916654
2.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71505-5
3.上一年度是指从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4.外地入青投标人须在中标后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要求办理入青相关手续,并取得青岛市市政公用局(城市管理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与持有青岛市市政公用局(城市管理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 |
| 报名期限: 2015年6月16日17时0分 - 2015年6月29日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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