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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大众(青岛)华东生产基地职工单身公寓设计 2015-06-01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一汽-大众(青岛)华东生产基地职工单身公寓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5/6/1 公告号: JMSJ2015023
项目名称: 一汽-大众(青岛)华东生产基地职工单身公寓设计
工程地点: 青岛汽车产业新城华泉一路以北、金龙三路以西、国道204以东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设计 工程类别: Ⅱ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0万元 工程造价: 0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225
计划文号: /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设单位: 青岛汽车产业新城管理委员会
建设单位联系人: 徐杰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55657267
代建单位: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招标单位: 青岛汽车产业新城管理委员会
招标单位联系人: 徐杰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55657267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尹文跃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571318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青岛汽车产业新城华泉一路以北、金龙三路以西、国道204以东区域,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25亩,具体用地规模以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
2.招标内容:用地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方案设计、规划编制,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景观设计、市政设计等由本次中标企业负责设计及提供现场服务。
3.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专项乙级及以上的企业。
2、拟委派本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且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且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无。
六、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七、同类工程界定
/。
八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九 、评标办法
十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十一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6月1日9时00分至2015年6月5日16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即墨市市民大厅(蓝鳌路786号,咨询电话:0532-88571318)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窗口进行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每天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9:00至11:00;14:00至16:30)。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0532-88571318
3.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