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额约为人民币12420万元。建筑总建筑面积为36017.07 m2。其中F1区建筑面积11911.33m2,地上6层,一层层高4.2m、二至五层层高4m;F2区建筑面积6186.57m2,地上5层,一层层高4.2m、二至四层层高4m;F3区建筑面积11727.58m2,地上6层,一层层高4.2m、二至五层层高4m;F4区建筑面积6191.59m2,地上5层,一层层高4.2m、二至四层层高4m。 (二)招标内容:土建、装饰、水、电、给排水、强弱电及暖气的安装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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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投标人,须办理完毕《外地入青信用登记》或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因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而受到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施工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6、投标人必须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承担本项目项目经理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的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2、项目经理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要求承担本工程投标人上三年度(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已竣工并验 收合格的同类工程施工业绩。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6000㎡及以上的框架结构的公用建筑工程。 |
| 七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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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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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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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 2015 年 5 月 29 日 09 时 00分至 2015年 6 月 4 日 16 时 30 分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即墨市市民大厅四楼(蓝鳌路786号,咨询电话:010-63928278)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窗口进行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每天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9:00至11:30;14:00至16:30,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 十一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 010-63928278 3. 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71505、85871507-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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