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胶州市2018年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项目(水肥一体化设备、水溶肥、安装服务、技术推广服务)更正公告
| 一、采购项目名称: |
胶州市2018年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项目(水肥一体化设备、水溶肥、安装服务、技术推广服务) |
| 二、采购项目编号: |
JZZFCG2019104 |
| 三、首次公告日期: |
2019-05-10 19:48 |
| 四、投标(响应)截止日期: |
2019-05-31 09:30 |
| 五、变更内容: |
| 各潜在投标人:
胶州市2018年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项目(水肥一体化设备、水溶肥、安装服务、技术推广服务) (编号:JZZFCG2019104 )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 采购需求
1.项目说明
1.1 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1.2 本项目共分为 1 个包进行招标。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
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1.3 属于信息网络开发服务的,投标人中标后应向采购人提供源代码以及文档等技
术资料。
现补充为:
第四章 采购需求
1.项目说明
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1.2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进行招标。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产品的设计、制作、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保修等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所投价格不能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无效。
1.3属于信息网络开发服务的,投标人中标后应向采购人提供源代码以及文档等技术资料。
1.4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中标人供货时须提供有关货物的合格证明材料,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5供货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后,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良好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投产品应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应有检测报告等详细资料。
1.6货物运输、装卸、存放、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质量事故和人身伤亡以及给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因此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由于设备质量问题或设计缺陷,导致以外损失或伤害时,中标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特此说明
胶州市农业农村局
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4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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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联系方式: |
1.采购人: |
胶州市农业农村局 |
地址: |
胶州市北京路行政服务中心大楼8楼 |
| 联系人: |
邵站长 |
联系方式: |
82206197 |
| 2.代理机构: |
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二环东路12856号二区二号公建楼 |
| 联系人: |
许治盛 |
联系方式: |
18660216989 |
| 2019-05-14 11: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