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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通热电公司污泥焚烧发电资源综合利用二期工程(设计)(重新招标) 2015-05-06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易通热电公司污泥焚烧发电资源综合利用二期工程(设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5/5/6 公告号: 黄岛区2015219
项目名称: 易通热电公司污泥焚烧发电资源综合利用二期工程(设计)(重新招标)
工程地点: 易通热电公司博热电厂院内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财政
招标工程类型: 其他
本项目总投资额: 9800万元 工程造价: 9800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米
计划文号: 青黄建发【2015】51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西海岸市政集团易通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刘先国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136991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西海岸市政集团易通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刘先国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136991
招标代理单位: 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杨磊、赵丽芳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68895959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建设第二台130t/h次高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污泥焚烧炉及配套设施。

招标内容:本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阶段等全过程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动力专业高级职称或相关专业设计类注册资格人员。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投标人资格审查 不需要 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六、同类工程要求:
单项设计合同工程投资额在6900万元及以上电力工程设计项目或单台锅炉容量不低于130t/h的设计项目(仅在综合评分中使用)。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请于2015年5月7日9时至2015年5月13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黄岛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楼4号窗口(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江山中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2楼,咨询电话:0532-6897653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2015年5月7日9时至2015年5月13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报名处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领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四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





3.(一)设计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参加资格审查: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2、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原件或者注册证书原件(若职称证未体现专业应提供体现专业的毕业证),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4、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预防犯罪处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具体格式请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专栏--文件下载”一栏下载,黄岛检察院预防犯罪处联系电话:83012316)。







注:以上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开标时统一提报。





(二)投标保证金交纳说明: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4万元。投标单位从其基本存款账户,通过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收退平台",以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除外),详见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具体到账日期由中心工作人员开标后确认并提交评标委员会。








2、单位账户:青岛市黄岛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





账号:802370200691703








地址:开发区井冈山路;








(三)本工程为不带方案招标。
公告时间:2015年5月6日16时55分 - 2015年5月13日17时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