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概况:青岛市红岛-胶南城际轨道交通二期工程线路全长约41.3km。具体方案以正式批准的初步设计为准。 (二)招标内容:包括初步设计(含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包括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以及缺陷责任期配合服务)等。 (三)招标范围:青岛市红岛-胶南城际轨道交通二期工程供电系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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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以下设计资质之一:1.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1.2市政行业甲级;1.3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原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行业(地铁轻轨)专业甲级资质];1.4铁道行业铁路综合资质甲级。2.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申请人应完成过同类工程;4.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须自动退出资格预审申请,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如出现前述情况,申请人应当做好协商,于资格预审时选出一个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如不能按时选出申请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格。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申请人正式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四、联合体投标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投标标段要求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六、同类工程界定要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供电系统设计任务。 |
| 七 、资格审查方式和方法 |
|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符合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合格潜在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
| 八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九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 申请人应完成过同类工程。 |
| 十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无须报名。 |
| 十一 、其他 |
1.本项目无保密内容。 2.本招标中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三个名词通用。 3.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4.监督咨询电话:0532-85916654 5.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
| 报名期限: 2015年5月15日17时0分 - 2015年6月3日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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