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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市西部垃圾场二期工程施工 2015-04-20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即墨市西部垃圾场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5/4/20 公告号: 即建招【2015】039号
项目名称: 即墨市西部垃圾场二期工程施工
工程地点: 即墨市南泉中心社区东北侧、大信镇西北侧,即墨市西部垃圾场规划区内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垃圾处理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6020.52万元 工程造价: 2629.55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米
计划文号: 即发改字【2014】376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设单位: 即墨市城乡建设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杨敬增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1723016
代建单位: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招标单位: 即墨市城乡建设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杨敬增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1723016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蓝伟功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553838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即墨市西部垃圾场二期工程,包括填埋场土石方工程、截洪工程、防渗工程和地下水收集导排系统、填埋气体导排系统、地下水污染监测设施、道路、给排水、防飞网等工程,详情见施工图纸。 2.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3.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防渗工程)资质的施工企业;
2.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须办理完毕《外地入青信用登记》;
4.具有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防渗工程)资质的企业须取得HDPE膜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并提供国家化学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的对本次投标所使用的1.5mm光面和双糙面HDPE膜的检测报告;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
2.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为两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为主投标单位,并需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有。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投标人上三年度(2012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HDPE膜8万平米及以上工程业绩。
七、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八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九 、评标办法
十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十一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 年4月20日 9 时00分至 2015年4月24日 16 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即墨市市民大厅(蓝鳌路786号,咨询电话:0532-88553110)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窗口进行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2.联合体各方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3.联合体各方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0532-88553039
3.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