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概况:总规划用地面积约70公顷(其中,一期规划用地面积约33公顷,二期规划用地面积约37公顷) 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详细勘察及相关勘察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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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具有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六、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投标人不需具备同类工程业绩经验。 |
| 七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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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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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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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 年 4 月 20日 9 时00分至 2015 年 4 月 24 日 16 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即墨市市民大厅四楼(蓝鳌路786号,咨询电话:13853268566)青岛建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窗口进行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 十一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13853268566 3.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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