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筑面积为14566.36平方米,1#宿舍地上4层、2#车间地上3层,建筑高度: 1#楼14.7米、2#楼8米
,跨度27米。
2、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土建、安装及装饰装修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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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投标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
1、投标人资质:(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2)具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3)外地入青企业已取得外地建筑业企业入青信用证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市场行为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2、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3根据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考核管理的通知》(青建管字[2014]60号),我单位接受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考核办法》第二十条有关规定的建议,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时,将据此执行。
2、项目经理资格:(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3)项目经理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4)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
| 三 、其他 |
受理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不含节假日)。 受理部门:青岛高新区建设局,联系电话:0532-66966066;公示期间对该项目办理邀请招标有存在的问题,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时间、地点、经过、证人等真实清楚或基本清楚。反映问题时,要用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经查反映情况属实的,不予以办理邀请招标手续;无异议的,公示期满准予办理邀请招标手续。 |
| 公示时间:2015年5月4日9时0分 - 2015年5月8日17时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