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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盛泰·泰馨苑项目6#、7#、11#、12#、15#、16#、18#楼及商业网点、幼儿园、地下建筑 2015-04-13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银盛泰·泰馨苑项目6#、7#、11#、12#、15#、16#、18#楼及商业网点、幼儿园、地下建筑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5/4/13 公告号: 201510-052g
项目名称: 银盛泰·泰馨苑项目6#、7#、11#、12#、15#、16#、18#楼及商业网点、幼儿园、地下建筑
工程地点: 青岛市城阳区黑龙江高架路西侧、文阳路南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总承包
本项目总投资额: 60000万元 工程造价: 13200万元
结构形式: 剪力墙 工程规模: 64961.06平方米
计划文号: 青城发改投资备[2015]27号、 青城发改投资核[2015]9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字第370200201516006号
建设单位: 青岛银盛泰恒泰房地产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王蒙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7886882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银盛泰恒泰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王蒙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7886882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王慧娟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68957177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青岛银盛泰恒泰房地产有限公司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青房地权市字第201521006号、青房地权市字第201521075号、青房地权市字第201520991号、青房地权市字第201521077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 标 人:青岛银盛泰恒泰房地产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银盛泰·泰馨苑项目6#、7#、11#、12#、15#、16#、18#楼及商业网点、幼儿园、地下建筑
工程地点: 青岛市城阳区黑龙江高架路西侧、文阳路南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为64961.06(地上46085.85(住宅38522.85,其中含公租房4536.08,商业4207.24,社区居委会61.25,公厕28.98,物业504.56,幼儿园2760.97),地下18875.21)平方米
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安装等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投 资 额:约13200万元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注册地不在城阳区行政辖区内的企业,报名时应提供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阳分局和城阳区税务部门办理分支机构的工商登记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中标后在城阳区设立分公司并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承诺书原件;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4、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报名要求
本工程实行网上投标报名,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5年4月13日 9 时至2015年4月17 日16 时在青岛市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平台(http://www.e-qdpm.com/gcc)或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yggzy.com)上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下载报名凭证并妥善保存,报名网络技术支持电话:85871707。网上报名合格的投标企业在报名时间截止前,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城路195号,行政大厅二楼,电话:87968121)进行确认(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受托人属于本投标单位人员的近三个月有效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直接打印;非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打印后由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社保网不能打印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青岛市以外企业需提供《入青信用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地入青企业除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还须办理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供)、安全生产资格证(B证)原件及复印件、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
4、城阳辖区以外的企业,报名时应提供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阳分局和城阳区税务部门办理分支机构的工商登记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中标后在城阳区设立分公司并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承诺书原件;
5、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还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6、青岛市城阳区解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7、投标单位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以上1、2、3、4、5、6、7条要求的材料原件,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五、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七、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无。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发布公告期间同时发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5年4月13日9时至2015年4月17日16 时(节假日除外),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九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报名截止后,项目的答疑、澄清、变更等信息必须登录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yggzy.com)获取。
3、温馨提示: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备案与复核事宜务必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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