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概况: 航道长度1724m,其中疏浚段长度为895m,非疏浚长度829m,航道设计底标高-5.2m,航道有效宽度120m,航道新设灯浮标2座,移设灯浮标3座。 施工工期:约3个月。 (二)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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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企业的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2、注册辖区在青岛市外的投标人,须具有《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入青信用证》或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三、对人员要求1、项目总监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水运监理工程师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副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水运工程港口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或航道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水运机电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4、监理员2名,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四、同类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以来累计完成一个同类工程业绩。五、联合体投标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六、同类工程界定工程施工合同额1000万以上的疏浚工程。七、其他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在信用信息系统中未能公开查询到的从业单位、业绩(及业绩信息不完整的)、荣誉(及荣誉信息不完整的)和主要人员(及人员信息不完整的),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3、投标人受到限制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
|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ingdao.gov.cn)招标公告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
| 九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公告页面,投标人应于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十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www.sdbidding.org.cn)、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招标文件的下载、澄清和修改均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ingdao.gov.cn)招标公告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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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 监督电话:0532-85916654
3、 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 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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